武汉在线义工联盟

 找回密码
 马上注册
搜索
查看: 16311|回复: 0

义工联爱心组负责人管理工作细则

 关闭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3232

回帖

6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68124
注册时间
2008-7-11
在线时间
7309 小时
最后登录
2024-4-23
发表于 2011-8-11 16: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爱心组负责人选拔方式及程序
1、根据各点被服务对象的人数和活动管理的需要,由义工联活动中心负责确定负责人或队长人数。


2、爱心组负责人基本条件:
(1)服务活动满20个小时以上;
(2)本人有意愿参与义工联管理;
(3)能自觉遵守义工联的各项管理制度;
(4)有较为稳定的服务时间;
(5)对服务对象有一定的服务经验。

3、爱心组负责人选拔方式:
(1)爱心组负责人推荐;
(2)组委会直接选定;
(3)负责人团队人员调整;
(4)网上征集。

4、爱心组负责人推荐人选时需向活动中心负责人提交如下基本资料:
(1)ID;
(2)性别;
(3)工作/学生;
(4)服务时间;
(5)能支配的服务时间;
(6)服务技能;
(7)能否坚持一年以上的服务活动;
(8)本人是否愿意为义工提供服务。

5、因工作、学习等原因退出负责人团队的人员,退出前请提前与活动中心负责人联系,说明原因,并推荐新的负责人,待组委会决定新的人员后,请做好交接工作,最好能带新的负责人参加1-2次活动后退出。

6、退出的负责人在有条件继续参与义工联管理的义工,随时欢迎回来,组委会将根据管理团队的成员情况进行调整和安排。

7、爱心组负责人在组织和安排义工活动的过程中,不能胜任此项管理工作或不接受义工联管理的人员,组委会将劝其退出本管理团队。


二、负责人活动前管理工作细则
1、各爱心组负责人每周二18:00前在内部论坛上的人员变动贴上跟帖,跟帖内容需包含:活动时间、本次活动队长、征集人数、长期义工名单等。具体格式如下:
服务点:***
服务时间:*月*日,周*
负责人或队长及联系方式:***(队长***)、
长期名单变动:**(长期)、****(长期)、**(长期)

2、如编辑主题活动策划或要进行分工安排的爱心组,请在二楼跟帖。

3、所提交的队长、长期活动义工的ID需准确无误。如非本活动点负责人带队的队长编辑为“代理队长”;如要添加新的长期义工,请提前对其资格进行审核,并跟帖注明新长期义工的服务时间。

4、如爱心组负责人周二无法跟帖,请及时致电联系编辑人员(莎拉),告知人员名单,待能上网时及时将名单跟帖补充。

5、各爱心组在活动前请做好本周策划、授课计划或活动中的注意事项等有关活动的准备工作。

6、活动征集过程中,各爱心组负责人要协助内务组在本组活动征集贴中回答义工疑问、处理报名中的问题、请假申请等。

7、义工临时请假(活动前一天晚上十点后),负责人或队长可以联系活动贴中其他报名的义工增补,或视情况联系其他替补义工,并及时跟帖说明。

8、活动前各爱心点负责人会收到本期报名活动的义工联系方式(周六活动联系方式周四发出,周日活动联系方式周五发出),如需要其他替补义工的联系方式请询内务组。

9、活动前负责人或队长,应提前告知所有报名参加人员的活动内容、注意事项及分工。

10、当期活动负责人或队长临时请假,请安排本点其他负责人或长期义工及对本点情况熟悉的义工代理队长,并将代理队长的ID告知活动中心负责人,以便院方或联内有紧急事宜联系代理队长。

三、负责人活动开展阶段的管理工作细则
1、活动开展前,负责人要严格执行义工联制定的报名管理规定,核对参加活动的义工是否全部符合活动资格,实际参加活动的总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活动征集的人数。严禁不通过报名就前往活动点的义工进入活动场所,如有此情况发生,请负责人劝其放弃活动,并明确告知不得以义工联名义进入活动场所。如负责人执意违反此条规定,义工联将劝其退出管理团队。

2、负责人或队长集合分工,应强调安全和活动中的注意事项,安排老义工带领新义工顺利完成整个服务活动。

3、对于义工联制度的更新和调整,活动负责人或队长应及时在活动前告知义工。

4、活动结束后,负责人或本期队长应收回临时义工证,并组织参加活动的义工进行总结和沟通,及时答疑解惑。

5、活动中负责人要严格遵守院方的各项规定,特别是禁止义工用照相设备或手机进行拍照,有不听劝阻者,请队长劝其离开活动场所。

6、活动结束后,请队长或指派一名义工在两天内跟帖附上签到名单及活动总结,并确保签到名单正确无误,不出现错误的字符,ID与ID间用顿号(即“、”)隔开。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各爱心组负责人要对被服务对象的有关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可以安排本活动点的长期义工协助,档案编制完后,移交办公室存档备查。每季度将变动情况进行更新并移交办公室存档备查。

2、活动报名征集遵循“自主”原则,各爱心组负责人必须尊重义工自己的意愿,不得私下强制要求义工参加本点活动。

3、各爱心组负责人和队长应妥善保管义工通讯方式,严禁私自外泄。

4、各爱心组负责人或队长不得以义工联的名义自行组织义工或被服务对象进行活动,其责任及后果由其组织者个人承担。




[ 本帖最后由 义工联内务组 于 2011-9-30 22:03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马上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 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网站免责声明|手机版|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4753号| 武汉在线义工联盟 ( 鄂ICP备16000413号-1 )

GMT+8, 2024-4-24 10:43 , Processed in 0.038502 second(s), 2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